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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今年查处29起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

  近日,南宁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1月—8月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情况,并曝光了广西盛时汇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、南宁科瑞房地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的违法行为,主要涉及广告违法、虚假宣传、合同违法以及无照经营等典型违法类型。据悉,今年1月—8月,全市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行业违法案件29起,罚没款合计73.4万元。

  据介绍,今年以来,南宁市工商局根据市政府《关于印发2017年南宁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重点查处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及虚假宣传、合同违法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。截至8月28日,立案查处房地产行业违法案件29起,罚没款73.4万元。其中,查处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23起,罚没款69.3万元;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2起,罚没款2.9万元;合同违法行为1起,罚没款0.5万元;房地产中介机构无照经营行为3起,罚没款0.7万元。

 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,发现南宁市房地产行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类典型问题: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销售宣传,违反了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相关内容;在广告宣传中使用“最终解释权”用语,违反了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》相关规定;广告中存在“本楼盘紧邻地铁某号线”内容,但未标明“在建”,违反了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相关内容;在广告中宣传“本楼盘距离某地多少时间”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;在广告中宣传房屋的“户型面积”,但未标明为“建筑面积”还是“使用面积”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;在广告中将商住两用楼盘仅宣传为商用楼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;在广告中宣传“本楼盘获什么什么满意度调查第一名”,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;在广告中宣传楼盘的“投资回报率”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。此外,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。

  同时,今年以来,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关于商品房的投诉举报共293件,成功调解、协商和解65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。投诉主要问题是:消费者交付定金后,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按时开盘销售;开发商违约,提供的车位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;开发商延期交房;消费者交付定金后,开发商临时抬高售价等。

  下一步,南宁市工商局还将加强广告监测监管、加强格式条款监管、强化执法办案工作,发现一起查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