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整治公路违法广告牌
中国江西网廉政频道讯 帅德平、龚付生报道:11月20日,奉新公路分局联手百丈山管委会、派出所和公路沿线行政村,对S519线K53—K54段百丈山景区公路两侧违法广告牌进行集中清理,共拆除各类广告牌14块,59.8平方米。 近年来,随着百丈山景区旅游事业的发展,公路沿线开饭店、办农家乐的也逐渐增多,伴随而来的是林立、杂乱无序的违法广告牌,既分散驾驶员注意力,又影响行车视线。针对这一现象,该分局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,并就整治公路沿线违法广告牌与管委会达成共识。在管委会和沿线行政村的配合下,由路政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五十三条: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,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之规定,逐一向广告牌设置者送达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》,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 当天14时30分,由路政人员、管委会干部、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组成的联合整治队伍着手拆除违法广告牌,当进行至半途时,先后有二名当事人拒不配合工作,甚至还有一人拿出菜刀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,但他们没有退缩,坚持做思想工作,对当事人晓以利害,最终得到当事人的理解,而此时已至傍晚时分,山区寒气袭人,执法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鼓作气,用车灯照明继续作业,至19时40分,全部将违法广告牌拆除。 通过此次集中整治,切实维护了路产路权,给景区公路营造一个视野开阔,清爽、亮丽的通行环境。 |